女儿离世后父母找保险公司索赔遭拒绝 当事双方各执一词
云南网讯(记者 李星佺)去年10月,32岁女子王倩(按家属要求化名)被发现倒在家中卧室门后,正值而立之年的生命由此戛然而止,令人惋惜。两个月后,家属整理遗物时才发现她生前购买过一份国华意外保险,索赔时却遭保险公司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条件”为由拒绝赔付。律师认为,目前无证据证明死者是非意外伤害死亡或非猝死,死亡后果已客观存在,不能免除该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
2017年10月13日的清晨,昆明被一场突袭的寒流笼罩在阴雨天气里。对王倩的家人而言,这场雨从那日起就没有停歇过。
“叫了几次,她也没有应一声,我才发现不对劲,立刻打开房门,发现女儿面朝下躺在卧室门后。”当天早上,王倩的母亲董艳萍像往常一样叫女儿起床上班,打开房门后被眼前的这一幕吓住了,她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一家人陷入了焦急而漫长的等待。50多分钟后,经急救医生检查确认,宣布王倩已经死亡。
当时120出具了医疗尸检建议书,晚年“失独”悲痛欲绝的老两口未同意尸检。当天,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出具了死亡证明书,10月15日,王倩遗体火化。
“孩子身体一直很健康,怎么说没就没了。”时隔一年多,董艳萍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个令自己痛彻心扉的日子,早已泣不成声的她断断续续地回忆着女儿的点滴生活。
据董艳萍介绍,王倩出生在一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独生子女家庭里,但她并没有恃宠而骄,而是努力踏实、刻苦学习,凭借优异的成绩顺利考入中南大学,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昆明某物流信息公司工作。
2017年12月底,她在整理女儿遗物时发现其生前曾投保过一份国华意外保险,保险期限自2017年5月20日0时起至2018年5月19日二24时止。其中,包括《国华华宝意外伤害保险C款》意外身故保险金50万元,《国华华宝意外伤害保险B款》猝死保险金50万元。
今年3月,董艳萍以受益人身份和法定继承人身份向该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按照合同要求提交理赔申请书、医疗尸检建议书、死亡证明书等相应理赔材料。
然而,保险公司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条件”为由拒绝赔付。
国庆节前,王倩的父母委托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对国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国华人寿全额理赔50万元;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对未依法及时理赔、无理拒赔向王倩父母书面赔礼道歉。
张宏雷认为,王倩的死亡,符合保险赔付条件,无合同“责任免除”情形。她要么是猝死,要么是意外死亡,均达到保险理赔条件。其亲属在清理遗物时才发现投保的保单,目前无证据证明死者是非意外伤害死亡或非猝死,死亡后果已客观存在,不能免除该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
“孩子去世后,家人备受打击,不想让她再‘受苦’,所以才没有同意尸检,当时也不知道其购买过保险。”董艳萍说。
针对此事,10月9日,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应云南网记者采访表示,事情正在处理中。10日上午,该公司运营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倩死亡处理结果是根据合同内容所作出的决定,并且与家属反复沟通过几次,未能达成协商。具体是哪一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条件,这名工作人员并未解释。
